1、废水 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经混合后统一处理,污水处理采用“除氟、活性碳吸附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15m3/d。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企业专用排水管道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进入长江。 2、废气 HFC-152a及七氟丙烷生产过程中冷凝器产生的不凝性尾气(以VOCs计),尾气经二级冷凝(-15℃)+活性炭吸附+一级水洗处理后,通过车间1#15米高排气筒排放。 1台6t/h蒸汽锅炉,采用醇基液体燃料,属于环保洁净能源,燃烧产物主要为是H2O、CO2,烟气经8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作业区。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分子筛干燥剂、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原材料包装袋、包装桶和员工的生活垃圾。废分子筛干燥剂、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包装桶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原材料包装袋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各类固废在厂内暂存措施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