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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福达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套铜门及铜工艺品项目

九江市福达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套铜门及铜工艺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九江市福达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套铜门及铜工艺品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瑞昌市工业园南区赤乌东路119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九江市福达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瑞昌市工业园南区赤乌东路119号新建年产5000套铜门及铜工艺品。项目总占地面积7000㎡,租用瑞昌市利瑶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生产区、展品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等均依托利瑶。新建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水帘吸收+一级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催化处理+15m高排气筒、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炭滤纱滤等环保设施。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排水系统已按照“雨污分流”建设,生产废水经过污水管路集中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瑞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利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瑞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排入长河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漆雾。对喷漆废气采用水帘除漆雾,未处理的废气通过风机抽至环保设备与烘干废气一起采用一级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催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漆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漆、烘干废气中VOCS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规定的标准要求。

(2)焊接烟尘。利用焊机自带的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烟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胶合有机废气。(3)胶合有机废气。装配工序需要用到玻璃密封胶。玻璃密封胶固化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5规定的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折弯机、电焊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源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吸声、消声材料等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边角料、废焊材、焊渣、废百洁布、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原材料边角料废焊材、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漆渣、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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