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山南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9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栋3楼及19栋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彭泽山南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15号(东经116度34分26.117秒,北纬29度53分13.236秒)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彭泽山南医院成立于2021年11月,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15号,于2023年7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彭泽山南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1月9日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彭环评[2023]18号),本项目主要租用江西永恒医药管理有限公司在彭泽县龙塔镇已建的1栋5层主楼及1栋3层裙楼建设综合型民营医院,占地面积5724.78m2,东北侧有永恒疗养院、西南侧隔狄公路为彭泽县五柳小学、西北侧与维也纳国际酒店相邻、东南侧有部分商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层楼的主楼、3层楼的裙楼内部装修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的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达到设计床位50张、日最高门诊人数60人的规模。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①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地下式建设并加盖封闭,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所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23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的规定及彭泽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严值,排入彭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③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污水处理站处理设备、地下室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外机等设备噪声、门诊部的就诊噪声及周边敏感点的社会噪声,项目边界西侧区域位于狄公路边界线40m内,受来往车辆噪声影响。通过各类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择低噪声型风机等设备,发电机设在发电机房内,各排气、进气口(如抽风机)进行适当消声处理,场界内禁鸣喇叭,以降低本项目对外界的噪声影响。 ④固废:建设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了两间5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别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
验收监测情况 | ①废气:根据验收期间的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排放浓度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排放浓度限值。 ②废水:本项目涉及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23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的规定及彭泽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严值,排入彭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③噪声:根据验收期间的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东,南、北侧周界噪声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西侧周界噪声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a类,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输液瓶、输液袋等)、反渗水处理设备产生的过滤砂、废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由专业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反渗水处理设备产生的过滤砂、废活性炭、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商上门定期更换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有:①医疗废物,主要为化学试剂(检验废液)、人体组织、血液,其中检验科检验废液使用高压灭菌锅消毒处理后暂存在危废间,并形成台账记录表。人体组织收集于医疗废物包装袋中,于危废间低温保存。②药房过期的废药品、药物;目前本项目暂未产生过期的废药品、药物。③污水处理站的污水站栅渣、污泥;目前本项目暂未产生,产生后委托九江凯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④废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本项目使用电子温度计及电子血压计,无废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产生。危废均委托九江凯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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