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纳米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栋3楼及19栋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纳米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0号 (E115°58′01.19″,N29°39′36.75″)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纳米塑料薄膜主要用于汽车玻璃,起隔光、保护作用,是汽车工业必需的配套产品。九江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0号地块建设新建纳米新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22039.36m2,总建筑面积21011.3m2,建设纳米塑料薄膜项目。九江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九江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纳米新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取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九开环审字[2017]13号)。2018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新建纳米新材料项目重大调整补充报告》。变动调整如下:⑴原纳米塑料薄膜生产线原料、生产工艺保持不变,产能由1000t/a增加至2000t/a;,⑵根据客户订单,对部分产品(1000t/a)进行深加工,在复合工序添加了甲苯、丁酮来提升产品性能;,⑶新增了1台1400KW(2t/h)导热油锅炉为复合工序提供热源;,⑷注塑、复合废气处理方式由“集气罩+活性炭吸附”优化为“集气管道+RTO”。2018年4月10日,建设单位取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原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重大调整补充报告》审核意见的函(九开环函字[2018] 2号)。2019年5月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组织专家评审,2019年7月24日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出具一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表,验收产能为年产500t纳米塑料薄膜、500t透光性能优良的纳米塑料薄膜,因市场以及效益等原因,一期仅采用外购PET薄膜作为原材料生产纳米塑料薄膜,不使用PP粒子生产薄膜供纳米塑料薄膜生产,产能为原环评产能的一半。 2023年10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整体工程建设,产能达到了年产1000t纳米塑料薄膜、1000t透光性能优良的纳米塑料薄膜,12月开始委托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江西力圣监测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查阅相关资料等,提出了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比对原环评及重大调整补充报告内容存在变动之处有:(1)原材料中PP粒子变更为TPU聚氨酯,与现有工程的外购PET薄膜共同提供车间一纳米塑料薄膜生产;(2)原PP粒子注塑工艺变更为TPU流延工艺;(3)对一期现有车间一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增加了管道收集+热催化分解+3#15m排气管排放。 建设单位为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于2024年3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九江力达科技新建纳米新材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根据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补充了非重大变动环境说明内容有:(1)原材料由PP粒子变更为TPU聚氨酯;(2)原PP粒子注塑工艺变更为TPU流延工艺;2024年3月12日,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车间一原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增加了管道收集+热催化分解+15m排气管排放”的情况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补办)并完成了备案(备案号为2024360400010000001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写单位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至23日、2024年1月30日至31日安排采样技术人员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监测结果、现场检查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 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汽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一生产过程中调胶复合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他无组织废气。 (1)现有车间一废气 车间一工艺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亚克力胶水与甲苯、丁酮混合调胶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和甲苯,复合工艺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和甲苯,调胶废气和复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和甲苯,通过管道收集收集后经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 车间内低浓度复合废气无组织排放点通过在排放源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收集经热催化分解装置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 (2)天然气锅炉(导热油炉) 项目在复合过程中,用有机热载体锅炉加热导热油方式使溶剂挥发烘干,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 (3)车间二热熔挤出废气 生产TPU薄膜过程中,TPU原料通过造粒设备进行造粒,造粒阶段生产的改性粒料进入挤出成型装置,通过电加热装置将TPU粒料挤出、冷却成型为TPU薄膜,设备工作温度略高于TPU材料熔点,但低于分解温度,塑料熔化过程会有极少量的异味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烯烃类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密闭车间减少无组织扩散。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厂房可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为保证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仍可保持在规划区标准限值内,厂方设计中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房内,采取建筑隔声措施,这些措施均可有效地降低噪声。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有机溶剂等。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废边角料:项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项目使用有机溶剂和亚克力胶水所产生的废包装桶,主要成分为有机溶剂和亚克力胶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废有机溶剂:项目调胶涂布工段会产生废有机溶剂,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6,废物代码900-402-06),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