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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

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4226——2024322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3楼及19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吴都项目区

(东经114度37分5.229秒,北纬29度1分55.493秒)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编制完成《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25日由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局进行了项目批复(九修环评字〔2022〕15号),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厂区西南部960m2煤棚进行改造,拆除部分煤棚,并利用其北部空地新建1800m2的锅炉房,再将煤棚进行扩建改造为2600m2的库房用于贮存生物质原料和生物质破碎设施。新建一间锅炉房、一间库房,使用2台1000万大卡(约为16.7吨)燃生物质导热油炉替代原有2台1410万大卡(约为23.5吨)燃煤导热油炉,并新增2台余热锅炉。改造后将使用生物质替代煤作为燃料,原燃煤导热油炉不再使用。实际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为2台1000万大卡(约为16.7吨)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及其配套设施,不含破碎机,燃料使用直接购买破碎好的生物质块,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自主验收;二期验收范围为生物质破碎机及配套设施。二期环评建设内容:2台破碎机(70kW)、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配套设施。实际建设为1台破碎机(200kW)、1处生物质块堆放场地、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及配套设施,较环评对比破碎机数量及功率有变动,另新增1处生物质块堆放场地。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期间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并制定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11月28日、11月29日根据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采样,根据现场检查及监测结果,编制完成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固废:本项目废气处理渣进行综合利用,故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各种泵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各自的噪声等效声级一般在87~100dB(A)之间。项目采取了隔声、消声、吸声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废水:本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

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环评中所提出的相应治理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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