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兆麟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年破碎20万吨建筑固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4日——2024年3月07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兆麟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年破碎20万吨建筑固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E116°37'29.43",N29°10'51.02")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九江兆麟沥青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0年0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欧阳建华,项目位于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7'29.43",北纬29°57'24.69"),建设年产30万方沥青和30万吨水稳料项目,并于目前现有工程生产过程中所需碎石均为外购。 由于产生建筑固废的相关企业无法对建筑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固废利用率,变废为宝,同时为推动本行业对建筑固废综合再利用的发展方向。九江兆麟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经过多方面考察调研分析,投资300万元建设年破碎20万吨建筑固废生产线技改项目。 技改后从产生建筑固废的各企业收入较大的建筑固废,然后经破碎筛分生产线加工成大小均匀的石料,作为现有工程原料用于沥青及水稳料生产线。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堆场洒水逸尘消耗的水、破碎筛分工序喷淋水;堆场洒水逸尘消耗的水、破碎筛分工序喷淋水部分挥发,部分随产品带走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卸载、堆积、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定期洒水抑尘并进行全封闭(原料堆场),车辆扬尘定期洒水抑尘 (2)成品堆场粉尘:定期洒水降尘、封闭作业、喷雾除尘等措施 (3)破碎工序、筛分工序产生粉尘 破碎工序、筛分工序产生粉尘分别为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分别排出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 使用隔振垫,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交由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设施 1、环保管理情况 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水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污验收监测期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等最大浓度均低于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 (二)废气监测情况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最大值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最大值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三)厂界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