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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公司

浔阳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17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浔阳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浔阳区花果园北路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2.617′,北纬29°17.067′)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浔阳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九江市浔阳区花果园北路东侧,地理坐标(E116°12.617”,N29°17.067"),具体位置为:花果园北路东侧、九江化工厂生活区西侧、阳光公馆小区南面、九江鼎新购物广场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9745.9m2,总建筑面积为30940m2。

员工人数为:180人,门诊量规模为200次/日。床位规模200张,主体工程: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附属楼、后勤服务及实习楼。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装置位于紧贴附属楼,相距1米左右;固废暂存间位于综合楼地下室。食堂位于附属楼。

浔阳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按照有关环保法规于2014年08月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浔阳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09月18日通过环评审批,审批文号(浔环字【2014】26号),2014年11月开工建设。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医疗用水及生活用水,进入医院内污水处理站通过“A/O+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进入老鹳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油烟治理措施

食堂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使用专用内置烟道。经处理后的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能达到《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

2)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硫化氢、氨气等。通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备用发电机燃油烟气治理措施

①燃油选用特级轻柴油以降低烟气中SO2的含量;

②加强地下机械通风;

③加强院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门诊部人员嘈杂声,配电室、水泵、挂式、立式空调运转声,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

②对较高噪音设备水泵则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在泵出口设柔性软接口,减少噪声源强;

③在设备布局上将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并加强院区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程主要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泥、删渣、除臭系统中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删渣、除臭系统中的废活性炭将交由九江凯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目前暂未产生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设施

1、环保管理情况

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装置出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动植物油、氰化物、六价铬、石油类、汞、挥发酚均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二)废气监测情况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污染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均低于厨房油烟执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GB18466-2005》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

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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