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节能窗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节能窗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 (地理坐标为N:29°50′41.165″,E:116°24′56.455″) |
验收监测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019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环评单位完成《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节能窗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19日,建设单位取得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彭环评[2019]36号)。 2020年6月,建设单位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60430693707921R001Q;2023年5月,建设单位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延续。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01涂布车间和503涂布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中乙酸乙酯和2-丁酮排放浓度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得到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有组织和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废水 本技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三)噪声 本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涂布机、磨边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太阳膜、废包装袋、废原料桶、废塑料桶、废溶剂、粘有胶水的边角料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原料桶、废塑料桶经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搅拌过程产生的废胶水(废溶剂)和粘有胶水的边角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