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RDF燃烧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码头工业城(E115°37′4.848″,N29°49′16.028″)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码头工业城(地理坐标东经:115°37′19.4″,北纬:29°49′51.9″),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造纸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收购及销售;纸板用纸、纸箱用纸、包装用纸生产及销售;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等。 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在再生废纸造纸生产过程中,易产生一定量的废料。造纸废料,其成分主要为塑料、碎纸浆等,均具有一定的燃烧值。为了实现该废料资源化,建设单位对250吨/天造纸废渣洗涤工程技术改造项目重渣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即新增一条RDF燃烧棒生产线处理造纸废渣。变动后项目设有1条重渣处理生产线,处理工艺为重力洗涤、二级洗涤产生的重渣采用人工分选、两级磁选处理回收其中的铁,尾渣送亚东水泥综合利用;1条RDF燃烧棒生产线,处理工艺为车间造纸浆料经撕碎、磁选、风选、压块等处理后制备RDF燃烧棒,并销往垃圾焚烧电厂等常规能源的企业,充分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 “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250吨/天造纸废渣洗涤工程项目”于2016年3月份取得瑞昌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瑞环评字〔2016〕10号);2017年5月31日取得瑞昌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瑞环评字〔2017〕9号),2021年企业通过增加4台压滤机和2套分选设备对“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250吨/天造纸废渣洗涤工程项目”中的重渣进行处理,总的处理能力不变。“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250吨/天造纸废渣洗涤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于2021年8月份取得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九瑞环评字〔2021〕52号);于2023年5月进行自主验收。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增加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有:挤压工段产生的挤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真空净化机废水、造纸废料渗滤废水。挤压工段产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排水沟流入污水处理站进入污水处理总站,真空净化机废水中的压块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水吸收水循环使用,造纸废料渗滤废水的废料堆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渗滤废水经排水沟流入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入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总站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TN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中标准要求)。生活污水依托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压块过程可能会产生恶臭,污水站恶臭。 生产线恶臭无组织排放,压块机上设置密闭收集罩,恶臭气体采用真空净化机(内设水吸收)处理后与风选工段产生的回收气(主要为热空气与水蒸气)回到风选工序循环,未吸收的压块废气随着损耗的气流进入大气中无组织排放。压块废气从废气处理塔体上方进气口进入净化塔,在水环真空泵机的动力作用下,迅速充满进气段空间,然后均匀地通过均流段上升到第二级水塔吸收段,异味随气泡被水吸收。未完全吸收的气体继续上升进入三级吸收罐。通过控制空气流速与滞留时间保证这一过程的充分与稳定,经真空净化机吸收的压块废气通过风选机风机送。 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总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污水处理总站运行期间主要是EGSB反应池、厌氧污泥池、厌氧池、调节池等处散发的恶臭气体,一般以NH3及H2S为主,封闭加盖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喷淋+UV光解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在生产运行中产生的机械性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可削减至65(dB)A以下。经预测表明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塑料、碎纸浆、玻璃砂(主要为陶瓷、玻璃、砂石)、铁金属(主要为铁丝)。废塑料、碎纸浆、玻璃砂、铁金属(主要为铁丝)为一般固废,均交由萍乡泽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为危废,交由新宇福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均由瑞昌市码头镇规划建设局安排处理处置。本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五)其他设施 1、环保管理情况 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水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的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氮的排放浓度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中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9.6%;五日生化需氧量除率为99.6%;氨氮去除率为89%;总磷去除率为96.6%;总氮去除率为89.6%;悬浮物去除率为95.6%. (二)废气监测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总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污水处理总站运行期间主要是EGSB反应池、厌氧污泥池、厌氧池、调节池等处散发的恶臭气体,一般以NH3及H2S为主,封闭加盖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喷淋+UV光解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可知,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造纸废料及其选涤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有少量恶臭产生,已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日产日清、及时处理,减少原料和产品推存量,并在项目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降低恶臭污染影响。根据监测数据可知,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无组织的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 (三)厂界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结论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塑料、碎纸浆、玻璃砂(主要为陶瓷、玻璃、砂石)、铁金属(主要为铁丝)、废机油、生活垃圾。废塑料、碎纸浆、玻璃砂、铁金属为一般固废,均交由萍乡泽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为危废,交由新宇福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均委托瑞昌市码头镇规划建设局安排处理。 |
公示期: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0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