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公示 >>环境类 >>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一期)
详细内容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一期)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位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园区龙山大道西侧,地块坐标位置为:东经116°18′13″、北纬29°46′44″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项目位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园区龙山大道西侧(中心坐标:东经116°18′13″、北纬29°46′44″),项目于2021年12月13日获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环评字[2021]44号),批复的生产规模为700t/a二氟草酸磷酸锂、500t/a二氟草酸硼酸锂、700t/a二氟磷酸锂、30t/a聚醚醚酮、70t/a双氟磺酰亚胺锂、6000t/a氟化钾和31000t/a氯化氢(全部自用)。本项目分期验收,目前厂内建成70t/a双氟磺酰亚胺锂、500t/a二氟草酸硼酸锂、30t/a聚醚醚酮生产线,其余生产线企业尚未建设,建设完成后再进行验收。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双氟磺酰亚胺锂萃取分层废水、二氟草酸硼酸锂树脂再生废水)、尾气吸收塔废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各个车间外设有废水收集池,按照含氟高磷类、含氟低磷类、综合类进行分质分类收集,通过独立三根管线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氟高磷类、含氟低磷类废水经过含氟废水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汇入综合调节池,统一进入生化系统进行处理,不进入前端的热解工段。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废水管网及雨水管网。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断阀,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导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详见厂区雨污管网图)。

厂内污水处理工艺为:“热解+预处理(含氟高磷除氟反应器和含氟低磷反应器+氟磷反应器+精除磷系统)+生化系统(混凝沉淀+UASB+生物选择池+A/O+MBR系统)+树脂吸附”。污水站热解阶段处理水量为30t/d;预处理阶段处理水量为500m3/d,其中含氟高磷废水处理水量为300m3/d,含氟低磷废水处理水量为200m3/d;生化阶段处理水量为800m3/d。其中树脂吸附为应急处理设备,污水站前端水解工艺仅针对天赐龙山基地北区501A车间C池、501B车间A、B池废水,若排入水量超过热解工段的设计处理能力则废水进入树脂吸附工段进一步处理。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道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线

该生产线的溶剂吸收废气经过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喷淋塔出之后由DA003排放;合成、汽提及精馏废气经过一级酸洗+一级水洗喷淋塔处理后由DA003排放;萃取分层、减压蒸馏和薄膜蒸发、洗涤、过滤、干燥、结晶蒸发和溶剂回收精馏废气经过水封+除沫器预处理后送至龙山基地北区RTO处理后排放。

(2)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线

该生产线浓缩废气、悬浊液配制经过二级碱洗塔+水封槽+一级碱洗塔预处理后送至龙山北区RTO处理;中和反应经过二级碱洗吸收釜+二级碱洗塔+水封槽+一级碱洗塔预处理后送至龙山北区RTO处理;树脂再生废气送至龙山北区RTO焚烧处置。

(3)聚醚醚酮生产线

该生产线的投料溶解废气、造粒粉碎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1排放;醇洗、过滤干燥、蒸馏和干燥废气经过二级水洗塔+除湿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DA002排放。

(4)酸储罐区废气

酸储罐区废气经过二级碱洗吸收处理后经过DA005排放

(5)污水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收集池、综合调节池、A/O、MBR、污泥池、预处理系统、压滤机房、加药间等废水处理过程中挥发的废气和恶臭,主要成分为H2S和NH3,也对污水站废水处理过程中挥发的恶臭废气采用覆膜收集处理,收集的恶臭废气经过一级碱液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及储罐区易发辉气体散逸出来的废气,涉及到的有机易挥发气体有乙腈、甲苯、乙酸乙酯、EMCDMC乙醇等,酸碱挥发气体氨、烟酸、盐酸等,企业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采取了各种控制措施,针对废气产生源尽量做到应收尽收,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做到优先回收利用、减少排放,在末端治理方式,分质分类采用适应治理措施,保障治理效率。

通过现场考察,列举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1)易挥发有机溶剂(6208甲类罐区)储罐采用常压储罐进行存储,储罐顶部安装呼吸阀以及氮封系统,储罐外部安装水喷淋系统进行降温处理,尾气接入RTO系统处理。

(2)有机物料中间罐类、反应罐类采用氮封保护和配有冷凝回收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过滤、干燥等过程均为全密闭系统,废气接入废气系统,滤液优先回收利用。

(3)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均先采用冷凝回收,冷凝回收后少量不凝废气再经车间预处理后,统一排入RTO系统处理。

(4)为应对RTO正常停机或故障停机时尾气紧急治理要求,设置活性炭吸附旁路系统,废气经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到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减少紧急情况的无组织排放。

(5)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每半年或每年一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6)重视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目视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及时进行修复,预防跑、冒、滴、漏现象。

(7)酸罐区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二级碱洗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减少无组织排放。

(8)液体进料采用泵及管道密闭输送,固体物料使用料仓+螺旋输送,尽可能避免物料直接暴露在空气中。

(9)装箱包装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过程在密闭空间微负压环境下进行,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过程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对位排放。

(三)噪声

本项噪声设备主要来源于离心机、冷水机组、水泵、真空泵、风机、空压机等,为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标,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控制设备噪声

采用低噪音设备;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离心机等主要动力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较高噪音设备则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或加装消音器等。对强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墙或采用砖砌结构封闭。

(2)合理布局

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并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噪,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来源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废滤膜、废分子筛、废树脂、精馏残液、二氟草酸硼酸锂滤渣、聚醚醚酮盐渣等,新动力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及废树脂;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取样分析化验过程产生的取样废液、实验室废液、试剂玻璃瓶、废塑料瓶、针管类、针头类,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应急处置产生的废沙、应急废物;以及员工办公生活垃圾。

废滤芯、废滤膜、废分子筛、废树脂、污泥、取样废液、实验室废液、试剂玻璃瓶、废塑料瓶、针管类、针头类、废润滑油、废沙、应急废物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九江星河环境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城县诺客黄金科技有限公司、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九江凯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鉴定二氟草酸硼酸锂滤渣、聚醚醚酮盐渣为一般固废,验收期间依旧暂存于仓库内,未进行处置

(五)其他设施

1、环保管理情况

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新动力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各项污染指标去除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99.9%、五日生化需氧量为99.9%、悬浮物为75.8%、氨氮(NH3-N)为99.4%、总氮(以N计)为95.9%、总磷(以P计)为96.3%、氟化物(以F-计)为90.4%、石油类为99.7%、硫化物为97.7%、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为33.3%

(二)废气监测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工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PEEK生产线颗粒物和TVO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排放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和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有机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龙山基地RTO炉废气出口(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有机废气甲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乙酸乙酯、三甲胺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二噁英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2限值要求。RTO炉主要污染指标去除率分别为:颗粒物52.1%、二氧化硫77.8%、氮氧化物70%、甲苯91%、VOCs 82%、氟化物69%、氯化氢31%。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新动力厂界硫酸雾、二氧化硫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氯化氢和氟化物无组织废气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标准限值;新动力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三甲胺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和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601车间旁、60车间旁、溶剂罐区旁无组织有机废气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地下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三口地下水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五)土壤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新动力厂内3个土壤样品分析指标氨氮、氟化物、甲苯监测结果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六)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以及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能够满足九江市环境保护局确认的总量控制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



技术支持: 九江大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