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恒通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改扩建电子智能控制与变频控制产品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恒通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改扩建电子智能控制与变频控制产品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兴路18号地块 (E:115°52′58",N:29°42′50") |
验收监测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018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九江恒通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改扩建电子智能控制与变频控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8年9月14号,建设单位取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九开环审字[2018]52号)。2019年7月19日-20日,建设单位委托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改扩建电子智能控制与变频控制产品项目(一期)的验收工作。一期生产规模为约1200万片/年电子智能控制板、200万台/年大容积冰箱电动风门、1000万台/年LED灯、100万片/年面光源。 2020年7月,建设单位首次申请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604007239492791001Y,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2023年7月,建设单位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锡及其化合排放浓度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有组织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的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BD12/524-2020)相关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官湖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锡渣、残次品、边角料、含有抹布、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有机溶剂,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有机溶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锡渣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残次品及边角料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进行外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