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公示 >>环境类 >> 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详细内容

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718——2023814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3楼及19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马口镇云山经济开发区马口产业园

E115°4749.414″,N28°5511.283″)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612日,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开发区马口产业园规划六路。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江西华春电器有限公司3#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投资8000万元,新建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

企业于202112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524日,该项目取得九江市永修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永环审〔202229号)。202299日,企业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首次申领,许可证编号:91360111MA38MPKM5P001Q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依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江西力检测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于2023322~23日完成关于江西丰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根据检查及监测结果,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报告表。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水洗废水、水帘及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水洗废水、水帘及喷淋废水)均过经循环水净化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马口产业园过渡期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潦河。

2、废气

项目焊接烟尘未产生;打磨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各自喷漆房内水帘幕处理后尾气与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喷淋房二次喷淋+过滤棉”处理后,由2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相关限值,TVOC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 2019);二甲苯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其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 -2015)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准后,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槽渣、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交由九江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废灯管待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化学品包装桶和废塑粉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零排放,在收集、储存以及转运处置满足相应标准、规范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技术支持: 九江大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