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栋3楼及19栋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E115°44′20.652″,N29°46′40.231″)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4日成立,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投资1亿元,新建年产3.5万吨铝制品项目。 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委托江西聚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1日,该项目取得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柴环批字〔2022〕10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60421MA39B5B04K001Q。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依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江西力检测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日-4日、2023年5月18日-19日完成关于《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制品项目》的验收监测。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气 项目熔化废气、扒渣废气、浇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脱模废气、球磨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1及表A.1中相关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相关限值;SO2、NOx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 -2015)中表1及章节4.2.2中相关限值。 2、废水 项目浇铸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入网标准,通过园区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熔化炉、炒灰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降噪、减振、加强管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弃包装材料、废铁等金属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中:含油废抹布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空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九江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收尘灰、废铝渣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山东宏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康维铝业专家意见.pdf
江西康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正式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