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城西港区港城中学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栋3楼及19栋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城西港区港城中学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城西港区余水路以东、江一路以西、港兴路以南地块 (E115°50′9.68″,N29°43′7.13″)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九江市城西港区港城中学用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城西港区周边自然环境优美,所在区域开发尚未成熟,多为工厂及居住区。为有效解决城西港区的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并为城市建设创造亮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投资14000万元建设城西港区中学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港城中学项目”),港城中学项目占地规模为73437㎡,建设有小学部教学楼群、中学部教学楼群及风雨操场、实验楼等教学辅助设施。 2016年6月1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发展局)印发了关于港城中学项目的备案批复,项目备案编号为九开管经项字〔2016〕37号;同年8月,港城中学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8月,项目竣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发展局(原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于2022年11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城西港区港城中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补办环评);2023年1月4日,该项目取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开环审字〔202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发展局(原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现委托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对城西港区港城中学建设工程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依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江西力检测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4日完成关于港城中学项目的验收监测。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师生日常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校内酸碱中和后与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进入各自楼栋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官湖污水处理厂后达官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官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备用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地上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剂较少,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为间歇性排放,呈无组织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停车场废气经加强停车管理等措施后,呈无组织外排。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03月03日-04日),并未开展实验课程,故无实验室废气产生;食堂油烟为暗管,不满足采样条件;汽车尾气为间歇式排放,故未监测。故本次验收监测环境空气常规因子,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及周围敏感目标环境空气监测点:SO2、NO2最高时均值浓度值及TSP最高日均值浓度均满足所在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经各降噪措施综合治理后,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东面、南面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西面、北面能达到4类标准;同时由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及隔油池废油为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由专用的容器分类收集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协议暂处于签订阶段)。 |
城西港区港城中学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港城中学自主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