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山基地)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山基地)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1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山基地)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位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园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山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8'33.72",北纬N29°47'7.59" |
验收监测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60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45000t/a碳酸甲乙酯EMC液体锂盐、15000t/a碳酸二甲酯DMC液体锂盐)、70000t/a配套溶剂(50000t/a电子级碳酸甲乙酯EMC 、20000t/a电子级碳酸ニ乙酯DMC)和150000t/a电解液母液。 本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主要新建501-A、501-B车间和519车间;贮运工程主要新建504溶剂储罐区一、521溶剂储罐区二和506酸储罐、522原料储罐区;环保工程新建一套RTO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依托九江天赐新动力污水处理站、办公楼。500车间和517、518车间;公用工程新建循环水池、冷冻站、去离子水站、空压站和配电室等;九江天赐新动力新建污水处理站、办公楼。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水监测 项目外排废水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监测 项目RTO炉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有机废气甲醇、二氯甲烷和VOCs、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二噁英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2限值要求。其他排放口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排放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和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区范围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硫酸雾、二氧化硫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九江天赐新动力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和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 九江天赐龙山基地、九江天赐新动力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地下水监测 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厂区三口地下水井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五)土壤监测 九江天赐龙山基地厂区区域土壤样品分析指标pH值、氟化物、二氯甲烷监测结果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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