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含尘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为86%。 ②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项目硫化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臭气浓度及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限值,根据检测结果可知,企业硫化废气治理设施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6.1%、硫化氢的治理效率为42%。 ③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氯洗排口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 ④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酸洗碱洗排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 ⑤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站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碱喷淋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为:氨(氨气)18.8%、硫化氢57%、臭气浓度28%。 ⑥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号锅炉烟气的各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 ⑦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危废仓库排口vocs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排放限值,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40%。 (2)无组织废气 ①厂界无组织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颗粒物、氯气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表4中周界监控点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制,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周界最高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②厂内无组织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锌、氯化物等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符合澎湖湾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8月4日-5日丁2、丁4车间废水均排入丁1及丁2车间中的污水站(环1污水站)进行处理,环1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为:化学需氧量63%、五日生化需氧量77%、氨氮3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9%、总磷19%、总氮90%、悬浮物76%、石油类15%、硫化物80%、锌36%;11月10日-11月11日丁2及丁3车间废水排入丁3及丁4中间污水站(环2污水站)进行处理,环2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为:化学需氧量51.6%、五日生化需氧量69.5%、氨氮45.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0%、总磷38.9%、总氮67%、悬浮物60.8%、石油类27.7%、硫化物55.6%、锌50.9%。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丁腈手套生产线产生的收集尘、乳胶槽沉渣和不合格品,废手模等;供热系统产生废收集尘、废灰渣、废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废导热油;废水处理系统产生废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渗透膜,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有收集尘、乳胶槽沉渣、不合格品、废灰渣、废脱硫石膏、废污泥、废渗透膜等,危险废物有废脱硝催化剂、废导热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 1、一般固体废物 (1)丁腈手套生产线产生的收集尘 丁腈胶乳配胶过程粉料的混合转移会产生粉尘。企业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线中。主要成分与原料相同,有硫磺、促进剂、防老剂、钛白粉,为一般固体废物。 (2)丁腈手套生产线产生的乳胶槽沉渣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和物料平衡可知,丁腈手套生产线胶乳过滤后产生的滤渣,主要成份是丁腈胶乳及添加剂,为一般固体废物,与丁腈手套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品一起交由第三方处置。 (3)丁腈手套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和物料平衡可知,丁腈手套生产线经检验不合格产品作为一般废乳胶品外售综合利用。 (4)供热系统产生的收集尘 供热系统产生的收集尘主要包括导热油炉低架源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和高架源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煤炭,回用于导热油炉;高架源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废灰,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5)供热系统产生废灰渣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供热系统产生的废灰渣主要成分为废灰,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6)废脱硫石膏 本项目燃煤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废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 (7)废污泥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废水处理系统产生废污泥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8)废渗透膜 纯水制备系统会产生废弃的渗透膜,纯水电导率100s/m以下车间均可用,2年更换一次,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现在还未产生。 (9)废手模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本次验收项目的丁腈手套生产线手模使用量为81万个(30条生产线),项目手模每年更换一次,废手模外售综合利用。 (10)生活垃圾 厂区内间隔布置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1)废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系统会产生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HW13,危废代码:900-015-13,交由九江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废脱硝催化剂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催化剂每三年抽样检测一次活性,如不能达到效果即更换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HW50,危废代码:772-007-50,本次验收阶段未产生,产生后企业签订危废协议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废导热油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导热油每10年更换一次,一次更换量1200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900-249-08,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大修时更换导热油,废导热油由处置单位槽车直接运走,不在厂内临时储存。本次验收阶段未产生,产生后企业将补充签订该项危废的处置协议。 (4)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维护保养收集废矿物油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900-214-08,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废机油约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41-49,交由九江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废活性炭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用于处理有机废气的活性炭需定期进行更换,活性炭总更换量约为0.2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本)HW49其他废物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为危险废物,委托九江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