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城西港区泛能站(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城西港区泛能站(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二期港城大道以南,港兴路以北,江边河路以西,江一路以东 |
验收监测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018年7月,九江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九江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城西港区泛能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年7月,公司取得九江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批复(九开环审字[2018]41号)。2019年11月23~24日,公司委托九江宝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办公楼和生活污水的验收。2020年7月,公司申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编码为91360400MA36YGTD80001Z。 2022年6月,公司委托资质单位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对未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监测。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期间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并制定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22年8月1日~2日根据监测方案对项目设施运行情况了检查和监测,2022年10月17日~18日,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热水炉进行补充验收监测。根据调查及监测结果,编制完成本验收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气 食堂产生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限制的要求;锅炉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柴油发电机属于应急设备,运行时间极少,其产生的废气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周边昼间最大噪声为58.4(dB)、夜间最呆噪声为46.9(dB),监测结果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