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顺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隔音新材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年产500吨PVC复合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顺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 |
验收监测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九江顺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东经116°25′57″,北纬29°50′43″),项目北面为为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东面和南面为园区道路,西面为园区规划用地。建设单位在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建设年产6000吨隔音材料,含吸音材料5000吨、沥青阻尼材料500吨和PVC复合片500吨,其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生产吸音材料5000吨,二期工程为沥青阻尼和PVC复合片。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编制了《九江顺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隔音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取得了环保部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彭环评【2018】44号),于2019年12月编制了该项目的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与2019年12月取得了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彭环评【2019】42号)。一期工程年产3400吨吸音棉材料项目于2019年12月完成建设与调试,2020年5月17日通过自主验收。一期工程年产1600吨吸音棉材料项目正处于验收阶段。 2020年5月委托九江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九江顺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隔音新材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0年6月取得二期工程批复,批文号(彭环评【2020】17号)。由于市场原因,建设单位仅建设二期工程中年产500tPVC复合片项目以及辅助工程,因此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500tPVC复合片项目以及加工辅助工程。 九江顺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7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证书编号为91360430MA37TM5U41001U,有效期为:2020年6月27日~2023年6月27日。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内容已申请本次验收项目内容。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喂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挤出、压延有机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 (1)喂料、混料粉尘 本项目在喂料、混料和原料投加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将该部分产生的粉尘经过引风机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PVC复合板挤出、压延有机废气 PVC复合板生产时,挤出机加热、挤出成型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在挤出机出口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3)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TVOC。主要为未收集的喂料、混料和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未收集的PVC复合板挤出、压延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理和厂区绿化,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本期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生产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二期劳动员工从一期项目中调配,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三)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设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产固废主要为尾气吸收系统产生的尘渣、废边角料、原材料包装袋和废活性炭。布袋除尘系统产生的粉尘、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综合回收利用;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彭泽县环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活性炭主要用于吸附有机废气,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它废物)(900-039-49),须委托给江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