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复合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2年10月8日——2022年11月2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复合肥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N29°56′17.00″E116°36′26.37″)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九江彭泽工业园化工印染集控区,计划建设煤制气化合成氨和尿素、复合肥等项目。企业原有项目“年产30万吨复合肥建设项目”于2017年1月9日通过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彭环评【2017】2号),2019年5月16完成自主验收。为了调整企业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采用目前国内外的先进技术、清洁生产和节能先进工艺进行高塔复合肥生产装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由于原项目处于长江一公里,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搬迁至长江一公里外位于江西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工业区。本次验收项目在搬迁同时增加产量,搬迁项目总投资23600万元,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设两条复合肥生产线,部分设备用于项目,其余设备已由金属回收公司处理。达到年产40万吨复合肥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项目于2020年5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九江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17日取得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彭环评【2020】13号)。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九江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复合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本项目属于复合肥项目,对照肥料制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本次变更进行判定,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复合肥分厂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证书编号为93160430MA35KF4TX1001V,有效期为:2021年11月18日~2026年11月17日。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本项目用水包括员工生活用水和造粒塔喷头冲洗水。 ①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复合肥厂废水收集池,通过泵拍入尿素项目污水处理站。 ②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喷淋除尘系统会产生一定的造粒塔喷头冲洗水,水喷淋装置在造粒塔顶部,喷出来的废水排入复合肥厂废水收集池,通过泵拍入尿素项目污水处理站。 2、废气:本项目复合肥生产过程中采用一般料浆法工艺,可有效地防治粉尘的产生。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过程中投料、原料破碎产生的粉尘;熔融槽、一级混合槽、二级混合槽进料时产生的粉尘,尿素热熔产生的氨;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冷却和包膜工序产生的粉尘。 配料过程中投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接入造粒塔中;熔融槽、一级混合槽、二级混合槽进料时产生的粉尘与尿素热熔产生氨的废气经过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接入造粒塔中;筛分、冷却和包膜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接入造粒塔中。塔下废气经造粒塔内空间上升,利用造粒塔构造,不用安装单独排气管道,在废气上升过程中,塔内颗粒物料在下落时会吸附废气中的粉尘,最后废气通过造粒塔顶端的喷淋装置后进行排放,尾气排放高度为119m。 本项目配备两 条产能与设备一致的高塔复合肥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均一致,共2根搞119米排气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而产生的噪声的污染。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车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转; 单独设置空压机房;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进行加厚,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置橡胶隔振垫等缓冲器。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回用与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江西晟鑫塑业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