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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 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 和工业蒸汽40万吨项目 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 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 和工业蒸汽40万吨项目 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06日(20个工作日)。电话:0792-8599855(吴)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6楼(332000)

项目名称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和工业蒸汽40万吨项目

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江西省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印染集控区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4′701′′,北纬29°57′122′′)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石油煅后焦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01月23日,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化工印染集控区,该项目属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沿江保留企业。

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7月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和工业蒸汽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已通过了原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九环评字[2014]33号,2014年3月26日)。原环评批复为分三期建设原项目,其中一期:年产煅后石油焦10万吨,工业蒸 汽15万吨;二期:年产煅后石油焦10万吨,工业蒸汽15万吨;三期:年产煅后石油焦10万吨(其中85728.71吨煅后焦用于生产预焙阳极),工业蒸汽1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项目一期工程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原九江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九环评字[2016]109号),二期工程于2020年04月28日自主竣工验收,三期项目不建设。

根据现行环保要求和企业实际发展需求,需对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和工业蒸汽40万吨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变动,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06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久通碳素有限公司年产煅后焦30万吨、预焙阳极10万吨和工业蒸汽40万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已通过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九环评字[2021]27号,2021年09月08日)。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5.1.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最终排放至长江,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5.1.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正常运转煅烧炉

一、二期工程煅烧炉烟气分别经SNCR烟气脱硝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系统处理通过60m烟囱(1#)排放及SNCR烟气脱硝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系统处理通过60m烟囱(2#)排放;煅烧炉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表1中铝用碳素厂石油焦煅烧炉(窑)的标准, 硫化氢、氨、甲硫醇、甲硫醚、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2、3中的标准;

2) 一期煅烧炉转运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覆膜式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及管道收集+覆膜式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4排气筒排出;成品罐打包 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覆膜式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5排气筒排出。经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排放限值。

3)二期煅烧炉转运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覆膜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出;成品罐打包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覆膜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出。经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排放限值。

上述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有筛分设备、破碎设备、空气压缩机等产生的机械性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可削减至65(dB)A以下。经预测表明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3.01  久通碳素验收报告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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