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9309.8t/a(日最大产生量为106.09t/d)。项目部分高盐分生产线废水经收集后进行除盐预处理工艺,部分高浓度废水经过车间预处理然后各股废水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由园区污水站统一处理。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RTO焚烧炉废气和危废焚烧废气。 1)D-泛酸钙生产车间:喷雾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干燥器自带)+滤筒除尘+504#2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不凝气由风机引入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北厂区2#RTO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506#30米高排气筒排放。 2)烟酰胺生产车间:催化水解产生的氨气、干燥制粒产生的粉尘和粗品干燥产生的废气。水解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505#25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干燥器自带)+滤筒除尘+504#25m高排气筒排放。蒸发浓缩产生的氨气,依托B3项目一级酸吸收+104#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烟酰胺粗品干燥产生的粉尘依托B3项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103#30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氨能够满足参照执行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和颗粒物和氯化氢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3)烟酸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催化水解产生的氨气、烟酸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烟酸粗品干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烟酸催化水解过程中产生的氨,水解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505#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制粒产生的粉尘经粉尘捕集器(设备自带)+滤筒除尘+504#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产生的粉尘依托B3项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105#30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的氨能够满足参照执行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和颗粒物和氯化氢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4)维生素K1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甲醇蒸馏尾气、减压蒸馏甲苯回用产生的废气和蒸馏回用四氢呋喃尾气。由风机引入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北厂区2#RTO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506#30米高排气筒排放。 5)进RTO焚烧的生产工艺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D-泛酸钙生产线、维生素K1生产线)主要为乙酸乙酯、消旋内酯、甲醇、甲苯、四氢呋喃等,通过车间设置的集中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北厂区2# RTO废气焚烧装置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尾气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NH3排放能够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标准限值要求;有机废气甲醇、甲苯、乙酸乙酯和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标准要求,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6)危废焚烧炉焚烧的危废主要成分仅为C、H、O三种元素,含有少量的氮元素,经过焚烧处理后,本项目危废焚烧炉焚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CO2、H2O和氮氧化物。该焚烧烟气采用二燃室+SNCR脱销+余热锅炉+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器+布袋除尘器+碱液洗涤塔,消石灰粉和活性炭粉通过喷射装置进入烟气管道,烟气中的大部分酸性气体与石灰粉发生反应,而烟气中的有毒有害成分通过活性炭吸附和布袋收尘器除尘达到烟气净化的目的,剩余酸性气体通过碱液洗涤塔的湿式净化确保其达标排放。净化后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小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300~2500kg/h),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高噪声主要来自压滤机、干燥塔、粉碎机、离心机、过滤器、冷水机组、水泵、真空泵、风机等。优化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釆取减震、隔声、吸音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设施产生的噪声不影响周边环境,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处置 项目工程主要固废主要为蒸馏过程中产生蒸馏残液、脱色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甲醇蒸馏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母液和过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物、淘汰的废菌丝体、废催化剂、员工的生活垃圾。废菌丝体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交由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滤渣、蒸馏残液、滤液和过滤物等,依托碘造影剂项目危废焚烧炉处理或交由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