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为燃烧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颗粒物)、NOx、SO2,前处理产生的氟化物,喷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烘干、转印、过程中产生的TVOC,污水处理恶臭。
铝件前处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洗塔进行酸雾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7m高排气筒(1#)排放; 产品烘干燃烧炉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7m高排气筒(2#)排放; 自动喷涂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过滤棉处理进入废气管道,手工喷涂(喷涂量极少)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进入废气管道;切割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将喷涂、切割、抛丸处理后的废气管道通过合并后由引风机引入同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3#); 烘干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根17m排气筒排放(4#); 转印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7m排气筒(5#)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加盖密闭的方式,少量的前处理后烘干燃气炉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经检测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铝件前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厂区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PH调节+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气浮+pH回调+厌氧+水解酸化+好氧+沉淀”,生产废水出口处设置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产废水经处理达瑞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瑞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生产废水合并一起经市政管网进入瑞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河。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布袋收集的喷涂粉末、金属边角料、转印纸废料、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包装物等和生活垃圾。
布袋收集的喷涂粉,直接回收再利用;金属边角料、转印废纸分类收集后交由瑞昌市瑞福新苑废品收购站收购;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纯水尾水回用废活性炭、废滤芯收集后交由相应的厂家回利用;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桶(脱脂剂、钝化剂桶),交由原生产厂家(浙江五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2.江西高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验收(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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