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福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苯基单体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江西福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苯基单体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0年12月7日——2021年1月4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福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苯基单体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整体) |
建设地点 | 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片区星火工业园内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位于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片区星火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5.814',北纬29°08.127',属新建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829.15m2。本次验收为一期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规模年产苯基三氯硅烷4000吨、年产苯基甲基二氯硅烷1000吨,副产:盐酸、甲基三氯硅烷、四氯化硅和苯。 一期项目主体工程为反应车间、包装车间、机修车间、制冷车间;贮运工程为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甲类储罐区、盐酸罐区;公用及辅助工程为制冷、供电、供热、给排水、循环水池、办公及生活设施等;环保工程: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收集)、固体废物暂存间。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 一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其中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采用“中和+大孔树脂”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于废气处理系统,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苯基三氯硅烷生产线和苯基甲基二氯硅烷生产线降膜吸收塔尾气与精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经过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米高1#排气筒排放。 2)设备吹扫尾气、储罐区废气、树脂再生产生的废气、包装车间真空泵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压滤机废气收集至工艺尾气处理系统采用二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 3)加热炉燃烧天然气烟气经过2#2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罐区及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主要通过采用密闭系统,减少物料存储,不断提高工艺技术,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以及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等措施,减少装置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降低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三)噪声 项目噪声设施有泵组、冷冻机、引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安装消声、隔声设施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洗涤残渣、精馏残液、设备吹扫残渣、原材料包装桶、废气处理再生系统产生废大孔树脂、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的污泥、废大孔树脂和员工的生活垃圾。洗涤残渣、精馏残液、设备吹扫残渣、废大孔树脂、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再用于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相关厂家综合利用处理;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他 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中第6.1条内容: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四氯化硅质量控制指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多晶硅副产品 四氯化硅》(YS/T1195-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苯质量控制指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粗苯》(YB/T5022-93)中相关标准要求,且四氯化硅和苯可作为下游公司生产原料使用,因此,将四氯化硅和苯按照副产品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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