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鹏博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KKPCSLED支架项目(一期:1600KKPCSLED支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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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鹏博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KKPCSLED支架项目(一期:1600KKPCSLED支架)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双创基地2号楼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西鹏博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双创基地2号楼(中部LED产业园),主要从事LED支架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000m2。 建设单位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编制完成《江西鹏博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KKPCSLED支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16日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九开环审字(2019)40号)(见附件二)。 建设单位目前已建设年产3000KKPCSLED支架项目 (一期)生产线,产能为年产1600KKPCSLED支架。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项目污染源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出口各项污染物满足官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中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上海市地方标准)表1中的其它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气处置装置处理效率分别为:颗粒物为26%、VOCs为90%。
3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上海市地方标准)表3中无组织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回收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回用;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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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