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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06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地点

彭泽县彭湖湾山工业园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彭泽县彭湖湾山工业园,(地理坐标北纬 29°50'50.34",东经116°25'38.53")。建设单位已建设完成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项目一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71666.7平方米(407.5亩),其中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占地约144292平方米(216亩),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占地约127666.7平方米(191.5亩)。10万吨离心玻璃棉制品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已建设完成2座炉窑,带4条玻璃棉生产线(每条玻璃棉产能1.25万吨/年),年产5万吨玻璃棉(含配套酚醛树脂生产线);建设单位于2018年投资建设了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年产4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目前建设单位已建设1个炼胶中心(炼胶中心包含配料、一次开炼、密炼3个工序,但是炼胶中心目前只建设完成两条半成品生产线)、1个轧片中心(位于橡塑车间一)、7条橡塑生产线。炼胶中心位于半成品车间一,主要是进行一次开炼、密炼工序;轧片中心位于橡塑车间一,主要生产二次开炼;橡塑生产线位于成品车间二,主要进行挤出、硫化发泡栽剪工序,成品车间二设置7条挤出、硫化发泡、栽剪生产线。其余3条半成品生产线还未建设,不够的半成品由河北总公司供给,产能还是4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二期工程未建设。按国标GB/T17794-2008标准,本项目产品名称为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其外观形状为:表面平整光滑,带有产品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标识,产品呈黑色、白色等多种颜色(本项目产品以黑色为主),为微孔发泡闭孔结构,呈蜂窝状美观,表面有一定的撕裂强度和抗老化强度。有不同厚度和宽度板材和不同内径不同厚度的管材。

  建设单位20186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723日由彭泽县生态环境局进行了项目环评批复(彭环评〔201833号),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于201910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了《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非重大变更环评说明》,并于201910月于九江彭泽生态环境局备案;项目主要发生的变更内容有:1、配料投料粉尘总风量由5000m3/h改为30000m3/h,废气排放浓度降低,排放量和排放速率都不变。2、原环评中“2.4项目组成章节中表2.4-1.2中二期成品车间一、半车品车间二工程组成调换一下(仅属于表2.4-1.2的文字性错误,项目的平面布置并未发生改变)。 3、一期(半车品车间一)、二期(半成品车间二)开密炼废气环保设备由冷凝+高压离子净化器变更为光氧等离子设备,处理效率不变,排放的废气量均不变。4、一期(成品车间二)硫化发泡废气环保设备“冷凝+高压离子净化器”产生的冷凝回收油状混合物由原环评的“全部回用于生产”变更为“半成品车间一建成之前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半成品车间一建成之后回用于生产”。5、一期、二期硫化发泡废气总风量由30000m3/h改为56000m3/h,18m高排气筒改为26米高排气筒,排放的废气量均不变。6、一期工程成品车间二和二期工程成品车间一分别增加一条备用生产线,生产规模不变。7、污染源环境监测计划中排气筒序号等发生了调整:1#、3#排气筒变更为1#、4#排气筒;2#、4#排气筒变更为3#、6#排气筒;2#、5#排气筒监测非甲烷总烃。8、主要车间建筑面积发生调整,总占地面积不变。 

  建设单位经自查,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主生产装置及配套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委托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依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在验收监测期间对该项目的审批文件及工程资料进行了查阅,同时对项目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勘查和对有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华美节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高端橡塑制品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2020年08月09日、2020年08月10日、2020年08月21日、2020年08月22日、2020年09月07日、2020年09月08日六天根据“验收监测方案”,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运行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测,并依据检查和监测结果编制完成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能够达到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2、废气:建设项目排放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粉尘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新建企业标准。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硫化氢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氯化氢、氯乙烯参考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D31/933-2015)排放限值;企业食堂油烟净化装置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处理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中净化设施最低处理效率。

3、噪声: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地下水:项目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质标准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冷凝回收油状混合物、废紫外光灯、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冷凝回收油状混合物,交由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紫外光灯暂未产生,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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