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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鸿泰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庐山市鸿泰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08月16日——202094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3楼(332000)

项目名称

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E116°3′35′′,N29°28′1′′)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庐山市鸿泰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E116°3′35′′,N29°28′1′′),项目项目东面:九江博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南面:安置房,西面:九江市谭石匠工艺石材有限公司,北面:空地。

  建设单位2014年委托江西农业大学编写完成《江西宝烀高岭土有限公司高岭土精加工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8月6日通过星子县环境保护局(现庐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星环审[2014]63号。项目于2015年10月完成建设,由于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关闭当地高岭土矿山,项目在试运行期间(2016年1月)停工,未开展竣工验收。

  鉴于当地花岗岩开采加工相对发达,在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料,对其进行加工可以生产出粗砂、超白砂和免烧水泥砖。因此,建设单位使用原厂址、厂房以及部分设备进行生产。于2018年8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宝烀高岭土有限公司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8年9月4日取得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宝烀高岭土有限公司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庐环审[2018]27号)。

  2019年10月由于建设单位名称与原料变更,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庐山市鸿泰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

  项目一期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建设完成进行试调。本次验收项目主要为粗砂和超白砂的制造。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污染源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加物料、滚筒筛、制浆处理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水雾喷淋措施抑尘。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收集至厂区自建沉淀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进入庐山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噪声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捣浆机、磁选机、压滤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距离消减,选用低噪声型号,高振动设备安装橡胶减振垫,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加强厂区绿化,起到降级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无法利用的石块,给机械设备添加润华作用的脂产生的废脂桶和员工的生活垃圾。无法利用的石块堆放至厂房内的一般固废堆放区;废脂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建设的危废仓库中,交由厂家回收;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庐山市鸿泰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非金属矿废料再生利用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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