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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

江西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19年93——2019年930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安顺路1号

(E115°58′2",N29°39′36")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工业园安顺路1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29°39'36″,E115°58'2″。由江西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6625m2。项目规模为: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本项目主要无人机设备组装,无其他机加工工艺。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装配车间,配件仓库及相关的辅助配套工程。

2019年5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编制《江西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24日取得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西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无人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九开环审字(2019)23号)。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主要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汽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汽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为组装工艺,组装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3、噪声: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将噪声源放置在室内,选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降低厂区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废弃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包装废物主要为塑料包装袋和塑料薄膜,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壮龙无人机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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