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得一康管业有限公司新型塑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2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得一康管业有限公司新型塑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瑞昌市工业园南园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西省得一康管业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新增2条HDPE波纹管生产线及配套设备、3条PE/PPR给水管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对原8000平方米厂房(包括空地)进行改造等。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实际产能为新增产量PE给水管2900吨/年、PP-R给水管1000吨/年和HDPE波纹管4300吨/年。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4.66%。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循环水循环一段时间后定期调节pH,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瑞昌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瑞昌市污水处理厂,经瑞昌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河。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挤出时产生的VOCs及HCl废气,生产线投料、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塑料破碎磨粉时产生的粉尘。(1)1#车间产生的VOCs:1#车间PE/PPR生产线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PPR管件和PVC管件注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产生量较少且因厂房设备布置原因不易收集,则该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注塑时加强车间通风。(2)2#车间产生的VOCs、HCl和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2#车间PVC生产线产生的VOCs和HCl经“集气罩+UV光解净化装置+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采用半密闭式混料、投料,混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收集处理。(3)3#车间产生的VOCs:3#车间HDPE生产线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4)PE/PPR破碎车间粉尘:PE/PPR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3”排放。(5)PVC破碎、磨粉车间粉尘:PVC破碎、磨粉车间产生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3”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挤出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隔声降噪处理,并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厂区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1)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因为切割、裁剪等工艺产生一定量的下脚料,企业抽检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品,全部经破碎后回生产线重新利用。(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3)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与废品回收单位签订协议,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4)生活垃圾:项目厂区新增工作人员20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5)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暂存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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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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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康验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