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二十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21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二十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经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锦绣大道6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位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N29°36'10.91",E115°55'12.93");项目东面为庐山、南面4#路、西面为锦绣大道、北面为北支路(另一侧为香榭丽都小区)。项目投资43136.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0万元,占比4.19%。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二十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及其辅助配套设施。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氟废水、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厂区初期雨水。 ①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氟废水经净化处理后闭路循环回用,不外排; ②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浸润剂配置废水、拉丝喷雾废水和设备及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达纳管标准后部分排入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部分废水经企业中水回用深度处理后回用。执行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①微粉系统废气:项目各产尘点分别设置独立引风机引入脉冲袋式收尘器进处理后通过各产尘点独立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31m,共计16处。 ②配料废气:项目日料仓和塔库产生的配料废气均分别设置单独的脉冲袋式收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共24处,通过31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窑炉废气:项目窑炉烟气采用双碱法+电除雾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废气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表2中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泵机和各类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将噪声源放置在室内,项目围墙采用砖砌结构,对设备进行基础隔震、减震;同时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确保达标排放,以降低厂区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丝、废气处理系统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含油检修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硬废丝经收集后返回窑炉重新利用、软废丝暂存于产品仓库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气处理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委托九江鑫辉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以及含油的废手套、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